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只约定了管理、技术、工人这三类岗位,而没有明确具体的职位信息,这个合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只约定了管理、技术、工人这三类岗位,而没有明确具体的职位信息,这个合同条款有效吗,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只约定了管理、技术、工人这三类岗位,而没有明确具体的职位信息,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愿,这个合同条款有效,法律时效按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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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30
有效,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