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12年多,公司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把我解雇,赔偿金如何计算?

上次签合同已满10年,公司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这家公司已经工作12年多,公司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把解雇,应当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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