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工资不发劳动局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拖欠工资 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 工资 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 民事纠纷 ,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一般劳动局会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给予判决。 我国《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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