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申请后公司要求提前离职

如题所述

首先要确定公司有无关系报销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有,单位违反而不及时报销可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没有相关的制度,那就不好办了,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尽管不同意也可离开;只是可能要不了经济补偿金;
如果的可报销的款项远远大于的工资收入,个人认为单位在合理期限同不报销,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离职需要注意如下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于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综上所述,约定离职时间可以提前走。只要劳动者完成了离职前的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好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在约定离职时间了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走;除此之外,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也可以在约定离职时间前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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