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判决书中判决生效日期和上诉日期该如何计算?

我在今天(2010年9月20日)收到了法院昨日签发的(2010年9月19日)签发的民事诉讼判决书,但是马上就是中秋假期(9月21日至9月23日)还有国庆假期(10月1日至10月7日),我想知道7天的判决生效日期和15天的上诉日期应该如何计算?

1、判决书生效日期:判决上诉期之日起十五日为生效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

2、判决书上诉日期: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0
7月27日在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到现在高级人民法院没有判决书下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判决书生效日从收到判决的第二天计算15天,第16日生效。若第15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针对你的判决书而言,你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即0921-1005期间提起上诉,但1005是法定休息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即1008。若你在1008前没有上诉,该判决即生效。切记,你最后的上诉期限是1008。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20
从收到之日起加上7天或者15天。 节假日也算在内。如遇最后一天是周末或节假日要赶在那天之前。要不上诉的日期就过了。。生效的日期也一样计算,这个不存在超时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0-09-20
你好,15天的上诉日期从你签收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连续计算至第十五天(含各种节假日),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你不提出上诉的,则你丧失上诉权,以后再不能提出上诉了。
7天的判决生效日期一般是终审才有,终审判决里没有上诉的权利了,但法院可以规定该判决什么时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