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会计法与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口径不一致,造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多少对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而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如果按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费多提了,利润额相对低了,现在就要少交所得税;税法按直线法提折旧,折旧费就可以少提,利润就高了现在就要多交所得税;
造成这种情况有;例如:
1.税法对税前扣除的折旧年限有明确规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合理即可;
2.税法按直线法提折旧,会计准则规定还可以进行加速折旧,例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等;
3.税法对未使用.停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不可税前扣除,会计准则允许进行记提折旧。
以上种种造成: 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产生的所得税时间性差异,所谓时间性差异,就是说你现在多交税,以后就可以少交,但是永久性差异不可转回,就是说,多交了就是多交了。以后也无法少交现在多交的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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