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私人厂子上了几天班,让电锯割断手指筋,现在已经接好,请问我怎样向厂?

如题所述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你在一个私人工厂上了几天班,

让电锯割断手指筋线已接好,

请问你怎么向厂方要求索赔?

像这种工作时间因公受伤的属于工伤,

这是确定无疑的,

同时像这种工伤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社保部门,

然后等你治好以后

要经过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伤残等级鉴定,

才可以向企业方要求相应的误工费,

损失费,医疗费,

以及后续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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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5
只要你是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受伤的,都属于工伤,可以直接向厂子申请工伤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5-25
去做伤残鉴定,然后再去劳动局告他
第3个回答  2020-05-25
不管你上了几天班,这就算公伤。
第4个回答  2020-05-28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案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您所在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医疗的,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部分不能自理的,30%。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依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相应的伤残津贴。由于您提供的案情比较简单,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详细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获得律师完整解答及工伤保险方面的进一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