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哪些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是这公司的员工跟工龄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0-04
可搜集工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处理。追问

这些东西都在公司人事部

追答

你工牌总有吧,用手机自拍打卡,领工资条或银行卡转帐记录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第2个回答  2016-10-04
上班考勤记录。加工作证。工龄这个就得是咨询劳动部门。追问

考勤记录也在公司啊,关键公司否认我是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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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2-05
考勤记录,他们会依法处理,工资单等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可搜集工牌
第4个回答  2016-10-10
  职工搜集工资单,工作证,工作服 ,同事的证言等予以证明,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