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离职 劳动法有哪一条规定可以 赔付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

我在这个工厂工作了将近六年 ,15年~19年上半年 工厂是没有营业执照的 ,19年下半年才办的营业执照,工厂因拖我工资导致离职 ,离职后工资还是拖欠没发 ,多次讨要无果 申请了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有哪一条 为拖欠工资导致离职 有赔偿补助金 求指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您好,我5月25号离职到现在,拖欠的工资4月份5月份的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我能申请仲裁申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吗?因拖欠工资导致离职的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未结清工资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上几点能同时申请吗?跪求指教!

追答

签离职了吗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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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8
没有赔偿,劳动法规定自己辞职,没有赔偿,不考虑什么原因导致,欠工资,你应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与你自己辞职无关
第2个回答  2021-07-08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3个回答  2021-07-08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补偿金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
自己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第4个回答  2021-07-08
1、你离职原因是否有写明:因为单位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关于拖欠工资离职;第46条 按照38条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
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的离职理由是拖欠工资
2、可以主张85条,关于欠薪的处罚(前提是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