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如题所述

【答案】:劳动监察,国外又称劳工检查,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主要区别表现在:
(1)劳动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三方代表组成;劳动监察机构则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2)劳动仲裁是一种社会干预行为;劳动监督直接以查处、纠正监察相对人违反劳动法行为,督促监察相对人遵守劳动法为目的。
(3)劳动仲裁机构应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主动进行监察。
(4)劳动仲裁所依据的实体法既可以是强行性规范,也可以是任意性规范,并且还能够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条款、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所依据的实体法应只限于强行性规范,不得以合同条款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作为监察决定的依据。
(5)劳动仲裁机构无权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进行处罚,但对劳动争议有调解权;劳动监察主体对违反劳动法的监察相对人则有一定的处罚权,但对被监察事项无调解权。
(6)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按我国现行规定,可依法提出民事诉讼;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定,则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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