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育儿假期每年10天,按自然年度计算。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育儿假是目前国家实施的一项福利政策,但目前本国还在制定方案,相信过不了多久有小孩的家庭都能享受到育儿假。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
自然年度是指同一年度的1月1日到这一年度的12月31日的这段时间。
首先在当地实施日之前子女已满3周岁的,不享受当年的育儿假。育儿假中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理论上育儿假可休4次,但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举例:孩子出生日期为2021年6月,是否享受2021年-2024年共四次育儿假。
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10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以,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企业职工根据所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后,可享受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育儿假的流程如下:
1、首先填写出生证明表格一式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拍两张夫妻照;
6、上述所需文件的原件;
7、带上以上所有资料到村里填写审批表,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忙办理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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