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薪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公司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葬礼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金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使用者向劳动者支付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等(3)按规定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规定发行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原稿费、翻译费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