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地工伤赔偿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上一年,我工地上有一个人手骨折了,做手术钱全是我们出的,大概4万多元。在他养伤期间,每个月我们给他3000元生活费,一共给了7个月。这两天他做手术拆钢板,手术费也是我们出的。现在手术做好了,大概休息半个月就可以做些轻松活。现在他来问我们要工伤赔偿,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们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合理。谢谢。

对你的社会责任心点赞!
做手术钱全是你们出,在他养伤期间,每个月给他3000元生活费,手术拆钢板,手术费也是你们出,做得非常正确!

现在来找你们要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但有个前提是必须有劳动能力鉴定级别,根据级别才能告诉你赔偿多少钱合理。
手骨折,看什么部位骨折。如果治疗后恢复得好的话,我们一般按十级或是九级工伤伤残处理,赔付7个月本人工资(10级)或是9个月本人工资(9级)的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后继续上班。
就工地上而言,由于工地用工的特殊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以协商解决为上策。一旦有律师介入的话,这种案件就不好说了,特别是碰到一些律师(人民币律师),他为了律师费用及提成,有可能算到几十万以上的。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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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8
合理,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受害者支付一定的工伤补偿的。

具体赔偿多少较为合理,要看伤残等级及你们地方赔偿标准。你可以通过 律伴选择当地工伤的律师看看你们当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据实非法用工的以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倍数,一次性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
  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收治医院出证明,由单位派专人看护或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月发放陪护费
  残疾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评残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3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8
走工伤程序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