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房子收房时发现有多处漏水渗水情况,当时销售和物业都说小问题等维修好后再收房,结果修了四年多都没修好,每次都是我隔几个月问一下修好了没好了我要来收房了。撇开房屋质量问题,如果修个半年几个月我没来收房是我的原因,但这么多年没修好还要我从头开始交物业费,那这些年导致我无法入住外面租房费用是不是也要你们来弥补一下?不太懂这法律,请擅长的帮我分析下,谢谢
购房合同里写着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书后即视为业主收房
追答通过你的验收,你房屋因漏水并未达到交房条件,所以你迟迟未收房,因开发商的过错未完成收房,且因此在外居住,不能单因该合同条款如此约定就认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