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具病假条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医生开具病假条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医生开具病假条包括法定节假日。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29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8

病假期间按自然日历数连续计算,包括休息日;

计算病假工资,则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

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扩展资料:

医院开病假条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医院实际处理。

一、相关规定

关于员工休病假劳动部有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总体原则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 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所谓的医院病假条主要就是由医生开取的一个关于身体的病状情况,在严重的情况下要请假休息才行,很多人在请假的时候不知道正确的医院病假条的格式以及内容应该怎么写,写好病假条请假才能使自己在家里安心养病,休假也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恢复。下面为大家举例说明

三、医院病假条格式范文

诊断证明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岁,于 年 月 日,经诊断为 _____ (症状),建议手术后须在家休息_____天

签章

XX医院

xx医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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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04
病假条包括节假日。
病假条,自出具之日起连续计算,中间没有间隔。因为医生开病假条,考虑的是连续休息的时间,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第3个回答  2018-05-04
病假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