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公司上班,它是压一个月的工资。我才做了8天。辞职

他们说没工资,我现在在学校,没做了,能跟他们讨回600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你是正规辞职的,可以找他们要回工资,他们不给的话 就去劳动局告他们。如果你自己辞职,说走就走 那估计悬了,他们可以以无辜辞职 旷工害他们业绩受损为理由扣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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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一,当事人工作8天,辞职如果是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可以辞职,否则,应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也可以辞职,并按企业规定的时间拿到劳动报酬(8天的工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11-03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4-11-03
天天去要,不信不给
第4个回答  20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