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后公司什么时候结算工资,离职工资什么时候结

如题所述

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结算工资? (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 (二)各地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 1、有的明确指出了当日结清。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有的则可以延后结清,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 劳动关系解除 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有的可以在离职手续办妥后结清或从其约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 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合法,一般是员工离职时就应该结算,但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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