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老板不让走,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控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望采纳。追问

十九岁,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追答

年满18周岁即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条件。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望采纳。

追问

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3
第2个回答  2021-05-22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