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7月6号我向公司提出辞职,我答应他们等公司招到人后交接完毕之后再离开,但是今天人事部说这个月的保险已经交了,公司交的那部分要自己承担,公司交432.61,个人交160.59,原因是我没做到21.75个工作日,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