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有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的问题

1:与工作单位和派遣单位各签订何种合同?如签订2年合同并工作2年后,工作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时,此种情况属于失业吗?还是派遣单位还会继续帮助寻找工作吗?
2:档案最终归于何处?劳动手册上盖章单位是工作单位还是派遣单位?社保公积金等缴纳单位是工作单位还是派遣单位?
3:会计上岗证和团员关系(未满28岁)一般是归于何处?
4:一般情况下有任何劳资和专业职称问题(如会计中级职称归属问题)是询问工作单位还是派遣单位?
5:事业单位派遣制员工适用劳动法还是其他法律?
6:到底转正的机会大吗?如果有编制名额,是不是也要再重新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政审一系列程序?会有稍许优惠政策吗?
请属于上海事业单位派遣制的前辈们回答一下,现在本人有些困惑,谢谢!!!

1.和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失业,派遣单位不会继续帮助寻找工作。

2.档案最终归于派遣单位。劳动手册上盖章单位是派遣单位。社保公积金等缴纳单位是派遣单位,但钱由工作单位付给派遣单位。

3。会计上岗证和团员关系(未满28岁)一般是归于派遣单位。

4.派遣单位

5.适用劳动法

6.不可能。要再重新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政审一系列程序,可能面试时会有稍许优惠(如果是工作单位面试的话)。

本人属于上海事业单位派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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