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
车辆保险与传统车险的区别,我个人比较喜欢同商业险和与相互宝的区别作类比。它拥有与正规车险相似的理赔功能,但本质与商业车险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是统筹车辆保险的本质不属于保险,不受保
银保监会和保险法监管,应该是归
合同法。其次统筹车辆保险目前大部分是针对货车和特种车等车量,一般也是拥有大量车辆的企业和个人在购买。
统筹车险全称叫统筹车辆保险,它是属于一种“共同保险”,指的是交通厅及原直属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己拥有的汽车数量,为其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缴纳了交通安全统筹费的汽车,在遭遇交通事故、受到
自然灾害、旅客意外伤害等造成损失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这部分经济赔偿是从安全统筹的费用中支出的。
统筹车辆保险是具有保险的部分性质的,其与正规的车辆保险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当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统筹车辆保险是无法像正规的保险一样随车一起过户的,是需要车主退出原挂靠的运输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其次统筹车辆保险的理赔也并不像是正规的保险公司一样有严格的标准和原则,并且我国《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内也并没有保护统筹车辆保险的理赔时效和理赔标准,对于如何理赔、理赔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都是按“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合同约定。
统筹刚刚发展,好处是解决了一部分保险的不足,也弥补了保险公司的尴尬区域保险问题。缺点是国家相应监管与执行规则还不算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