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开发商寄来的快递,说我的房屋实测面积大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购房合同中,建筑面积为131,套内面积为116.33,而且房价是按套内面积计算3980.06每平方。现在实测套内面积为121.495.按超出0.6%以上部分计算差异面积为4.467平方,开发商要求我补交房款17779元。因为4.467/116.33=0.0384大于购房合同中规定的3%。请问是否要求退房比较划算?如果不退房又如何解决??请法律人事帮忙!!
补充一下,房屋是包装修的,而且我已经办理收楼了 ,而且在购房签订合同时开发商要求我签了一个合同补充协议,协议其中有一条把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改为:当套内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双方互不补偿,误差在0.6%以上的双方按商品房单价据实结算。这个协议是密密麻麻的一页,字体又比较细,并且当时开发商没有跟我提到有这么大的改动,现在房子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能通过法院切削这份协议中的上术这条条款吗?
再补充一下,实测建筑面积比原来合同约定的131方大了6方,为137方,实测套内面积为121方比合同约定大了5方!!这些数据是房管局测的,我看实测登记是房管测绘所盖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