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试用期被辞退公司补偿多少

如题所述

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依法应获得补偿的,单位可补偿其半个月的工资。因为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1、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
2、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指的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用人单位对员工是否合格进行的一项考核,劳动者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也进行考核的一段期限,这是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在试用期内,如果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行使这项权利也是有条件的,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该名员工不符合录用的条件。比如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提供伪造的学历证书或者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只是认为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行,而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那么解雇劳动者是需要对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经济的补偿,每满一年就要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员工进行支付。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年限,而试用期也是包括在这个期限内的,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格外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所以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发现其实员工并不符合相关岗位的要求,也就是无法胜任其工作的,那么可以依法将劳动者进行辞退,基于这样的原因辞退劳动者是可以不用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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