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员工离职的是否需赔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在工作中,或许经常有朋友会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有些不续签是单位的原因,自然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是有些是员工自己不续签的,那么,会有赔偿吗?

网友咨询:

因为是小公司,在该员工合同到期前三个星期我有口头问她要不要续签,当时她是说要签的,然后在到期前一周她突然发了辞职信给老板,我们有规定离职的话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领导的,像她这样的,合同到期后交接好就可以马上走呢?还是说,跟往常申请离职的员工一样,要30天呢?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孙英实律师解答:

由于您未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续签),这就造成您一直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工;

但是由于其在合同到期前一周就提出辞职,因为合同期满后,员工是可以选择离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员工是可以马上离职的,提前一周通知也是可以的,或者其根本未告诉您,期满后直接走,那样公司损失不是更大嘛?

所以公司要留住人,企业文化以及报酬因素很重要。

孙英实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知性,严谨,擅长深层次发掘案件本质,思路开阔。从业8年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担任多家国有、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风险预控、处理各类纠纷提供了优质服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