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幼儿园教师,本学期四月份合同到期后又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合同上有注明工作满一学期可享受寒暑假带薪假期(若合同期满又不继续续约,园方要在离职时发放暑假工资),我想请问像我这种合同期满续约了,又要辞职的情况,能不能获得暑假工资?
合同上面是这样说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按这个理解,我就是可以获得的暑假工资咯?还有这个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是指什么范围?
追答若合同期满又不继续续约,园方要在离职时发放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如果合同条款是这么约定的,那么你与学校续签了合同,寒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应当与学校协商好。
我估计你是与学校续签了合同,然后想辞职,可是辞职前又一直没有与学校协商好寒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那么你的困难之处在于:双方至今未明确谈妥给你发放的寒暑假工资时间和数额。学校一旦知道你想走,估计就不会愿意支付这笔钱了。
建议:先别辞职,与学校协商,先拿到寒暑假工资,然后再辞职,与学校商量辞职补偿事宜。
如果你急着辞职,那么就将此问题连同辞职补偿问题一起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