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经过鉴定吗?

如题所述

1、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可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鉴定确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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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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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6
有的。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职工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的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长短的确定对于工伤职工待遇的享受殊为重要。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可以参照工伤认定的作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更换认定主体有以下好处:

第一,符合政府部门公共管理的职能,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方向相一致。

第二,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认定结果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保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府部门的介入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震慑力,保证诊断资料的可靠性。

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也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配合下,停工留薪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工伤鉴定后争取补偿时候有律师帮助,可以帮助自己更快的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03-13
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有些地方只有口头确认。工伤鉴定书上面是没有停薪留职时间长短描述的,可能要到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才能确认时间长短的。
第4个回答  2011-03-13
需要工伤认定后才能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