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全体罢工给老板造成的损失员工要承担责任吗?

员工都是签了合同的。
现在不失最低 底薪都涨了嘛,可是老板不给涨,所以就全体罢工了。一共3000左右员工、

工厂全体罢工给老板造成的损失,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实际情况。

如果是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润扬河工程管理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参考资料来源: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员工罢工的相关程序及相关组织形式,在实践中的罢工往往是突发事件,必然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但在实践中化解罢工的方式只有劳资双方协商一条途径,那么在协商中单位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也无法主张损失问题,也就是说因罢工所产生的生产经营损失是无法主张赔偿的,在法律上也没有特点的赔偿对象。但如果是个别员工的蓄意破坏行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要看罢工原因,如果是员工因为公司不合理的事情,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总是不给解决。同时员工也提出了如果再不解决的话就罢工,公司还是置之不理,那是公司的问题。
如果员工无理取闹,公司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已经给予解决了,员工还是执意罢工,那是员工的问题。而这个时候公司的损失也不要让全体员工承担,这样会引发再一次的罢工,或者埋下管理隐患。员工罢工有带头的人员,对带头的人员做处理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