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辞职,经理说必须再过一个月才能离职,否则扣工资怎么办?

我十一月十七日应聘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当时是说看工作能力试用期一到三个月,后来没等转正我因为一些私人问题,元月一日提的辞职,但是我们经理不给批,说当时招我们就是为的度过过年这个特殊时期,如果我现在要辞职,那她培训我是为了什么,她培训也需要人力,精力,我若要辞职,必须等到过完年后,否则我上月和当月没有工资,(超市过年期间特别忙,也特别缺人,我但是应聘时也答应了过年不回家,我家在外地),所以我就想咨询下,我能否在提出辞职后七日离开,而且超市不会扣我工资?
急需求助,我真的有事需辞职,但是等不了一个月啊!

第1个回答  2011-01-06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前3日通知企业即可离职,企业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6
首先在这上面你自己言而无信,又怎么去期待还能拿到全部工资,全身而退,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建议你做满3个月再走,否则工资拿不到是正常的
第3个回答  2011-01-06
可以填写申请表,一般一个月过后自动就辞职了。。。不用他批也生效了
第4个回答  2011-01-06
就和老板好好说下 看看可以不 真的有急事的话老板还是可以通融得 干一份工作也不是很容易的 加油 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