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21
您好,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2个回答 2011-07-21
1、“怎么才会不给她双倍工资补偿教训教训?”根据我国劳动法的内容规定,劳动者至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之日一个月内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2、你可能说的是经济补偿金吧?在劳动者没有违反我国法律、劳动手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支付经济补偿金额!
3、因为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资。那么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受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4、如果劳动合同之中约定违约金的。劳动者还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培训所需的费用。
第3个回答 2011-07-21
我理解你所谓的“被公司开除”,是指劳动者因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损失,从而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双倍工资等经济补偿金的。
追问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没有带来损失
第4个回答 2011-07-21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成立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你二倍的工资报酬(司法解释中有相关法条)。
第十条第三款第二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是如果满一年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你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如果离职:应当多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现在说一下你的情况,你应当先跟单位协商,要求调整岗位,就是从事其他的工作。如果协商不成,还是要追究的话,可以先通过仲裁途径进行劳动仲裁,以保证经济补偿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