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合同目的及性质:
- 劳务合同旨在提供劳务,即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不以形成劳动关系为目的。
- 劳动合同旨在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
2. 受国家干预程度:
- 劳务合同更多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国家干预较少。
- 劳动合同则更多体现国家干预,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给予特别保护。
3. 主体不同:
-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之间、个人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
- 劳动合同的主体则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4.法律关系:
- 劳务合同中双方地位平等,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不遵守其规章制度,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需遵守内部规章制度,存在隶属关系。
5. 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
- 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个人名义进行劳动,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工作,以单位名义进行劳动,风险责任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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