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工厂员工自离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员工自离的后果:

一、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看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

三、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扩展资料:

员工自离单位的权利

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企业有权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只要企业制订的奖惩规定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据此企业就可以针对自动离岗人员适用惩处措施,如有解除合同的规定,亦可以适用之。

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约定从约定;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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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所谓“员工自离”是指员工在没有任何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突然离职而去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明确了劳动者“辞职”的具体方式。

即合同期内需要提前三十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即可。可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用人单位是员工辞职的法定程序。如果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即为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自离”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前所述,员工“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因“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赔偿的范围是:因“自离”给用人单位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则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法定事由,或一方,或双方合意。否则,即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员工“自离”行为并不当然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因此,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员工“自离”,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并送达员工或者进行公告。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据此,当发生员工“自离”的情况时,对于其已提供的劳动部份所对应的工资,不得克扣,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只有在用人单位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可暂缓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员工自离且无法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采取公告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封存自离员工的社保账户。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为自离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可以从工资中扣回,如果不足,可向法院起诉。所以,对于员工来说,自离并不代表和公司一刀两断,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员工也需要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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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