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没有事做,又没有保底工资,我在厂里工作两年。想辞快工厂里又不准,又没有签合同的,这算违法吗?

如题所述

  单位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并且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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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5
绝对是违法,这种是强迫你们为他们劳动,在劳动法里明文禁止,既然没有和你们签署合同,就不能构成真正的劳动关系,可以直接离职,你们不需要负担任何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0
1、此种情况算违法。
2、无工作做,这个责任不在员工的,但是员工的基本工资(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必须要保证的,这是企业招聘员工的一个风险负担。
3、辞职是员工的基本权益,就您的情况,您只要提前30日书面告知工厂,那你就可以辞职回家过年了。
4、辞职之后,若工厂少发您工资等,您可以依法向工厂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5、没签订书面合同算违法,但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两年了,则您与工厂已经构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6-01-12
你可以打电话12333到劳动监察大队

他们会帮你处理
第4个回答  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