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07
1.债主无权主张低保费用,因为这是保障破产人基本生活的费用,任何人不得主张。但是恶意领取低保的,其他人可以向相关政府单位举报。
2.公司可以支取,但是必须通过法院判决并由法院向单位和银行出具执行协助通知。限额各地不同,现行一般以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为必要,一般为低保线,如果债务人有抚养的对象,也要考虑。
3.这个对方是谁?如果是买臭豆腐的人,自然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债权人,那么必须履行法定程序。
4.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采取拍卖的方式,会聘请评估机构估价,不可自行折价。
5.谁的名字不重要,因为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对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你个人债务的以外,均可以要求你们连带偿还,因此不影响对方要求。但是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法院强制执行。
6.对于财产归属,法院有专门的析产程序的,放心吧,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你儿子的就是你儿子的,但是债权人有相应的撤销权,应提请注意。
7.路人甲构成善意取得的,取得所有权,否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8.申请强制执行。
9.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如果父亡,子要继承遗产的,要以遗产为限偿还其生前合法债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07
1,领低保是活不了的,不过你领你的低保,你总有住的,穿的,用的吧,这些可以被拿去还债,你要是连这些都没有,那就进了收容所了(不是开玩笑的严重)。
2,可以,只要拿走后你剩下的钱能保证你的最低生活就可以(类似剩下的钱就跟低保一样多)。
3,你是说如何确定你卖臭豆腐挣的钱是吧?这样的话是由你自己来证明你挣到了多少,只要对方反对你提供的数字时,才由对方证明。不过如果无法证明的话,可能会采取同行业平均值来作为参考数字。至于取走比例同2.
4,一般情况下对方是不能直接拿走的,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拍卖,变卖,折价这三种方式。
5,“房子是老婆的名字”,你是想说房产是老婆的?这就要看你的欠债了,如果你欠债是个人债务,那就动不了房子,如果是夫妻债务,那就对不起了。
6,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家庭财产这部分是我的大盲点。不过按情理来说,你说送儿子了一般是无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另外,对方没有权利自己冻结,只能让法院来冻结,法院冻结的时候会保留生活需要的财产,例如你只有一套房子的话,那法院就不会把房子给冻结不让用的。
7,这个你说呢,如果对方提出要求撤销交易的话,法院是会受理的,受理后根据买主是否善意来做判决。这里说的善意是指买主在跟你买卖的时候是否知道你是想逃债,或者根据你与他的买卖情况是否可以猜到你卖房子是有特殊隐情的,是的话就是恶意无效可撤销,否的话就是善意有效。至于你跑路后房子归谁也是按买主是否善意来判断的。
8,既然知道没法全要回来,那债主一般会选择能要多少是多少的态度(不排除有些人比较狠),就会尽量把你的财产全要去(就剩一点给你)。如果有钱不还那就只好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了,有时也会像你的上头或其他能给你压力的人做思想工作。
9,不用,现在不讲父债子还,自己的事情责任自己担,但是如果想通过这种手段把部分财产转到儿子那,被发现了以后那部分被转移的财产还是要给债主的。 就算是通过合法的继承方式,儿子也要将全部的继承得来的财产作为替父亲还债的资产。
第3个回答 2011-04-07
1、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只有企业破产法。
2、3、如果对方持有相关判决的话,那么法院一旦发现你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都是可以执行走的。但理论上来说是需要给你留足基本生活费用。
4、房产的执行需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唯一的一套生活用房是不能被拍卖的,财产方面也要满足你基本生活所需要的部分,其他的都是可执行的。
5、如果房产是属于可执行范围的,即便是你老婆的名字,但经法院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你借款所用亦为家庭共同生活所用的,也是可以执行的;如果该借款属于你个人借款,则法院可执行该房产的一部分,即执行拍卖所得房款的一半。
6、在债务发生前的赠与行为应当是有效的,但也有例外,《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还是债权人得到房子,路人甲起诉你返还房款。
8、等;你说的对,强制执行。
9、如果儿子通过继承得到了父亲的财产,那么父亲的债务部分就从这部分财产里扣除。
资深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4-07
1:低保属于最低消费的金额,一般是丧偶,残疾人,无人抚养的老年人享誉的最低消费金,按照国家法规,任何人不得剥夺最低消费的金额,所以在任何情况下,老人,残疾人的消费金是拿不走的。如果是负债贷款的。可以像银行申请,每月支付自己最低消费的10%储存一点点进行偿还,一般是扣押房产等
2:分一 二 三档城市,每人必须享有城市的最低消费程度。其他的必须交还。
3:问题模糊,无法判断,
4:是检察院进行评估售卖。这也就是出名“抵押贷款性住房”那些交不起贷款而被折卖的。
5:如果是结婚后贷款或者借钱的,应看你妻子是否享受过借贷之内的钱,如果有,一起偿还,并且一样没收房产。
6:这些东西都是检察院进行评估,也要看该学生的年龄段进行判断,由于您的叙述短暂,暂时无法详细解答,是属于无偿代送
7:可以承认,该房子不会被抵押,但是会在房屋事务所调查你账户的清单,是否有买卖房屋的信息,如果有,请将卖房子的钱交还,如果严重 可判欺诈罪。
8:有相关部门会处理,国家出钱。
9:这个说法在法院上不生效,但是生效与你的妻子。你妻子应当偿还,只要在结婚后贷款 一起享受的,必须义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