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怎么计算

我是2010年11月13日到公司报道的,公司有3天的试岗期,到2010年11月15日公司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上写的事自2010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1月12日止,但是我签名的时候填的合同签订日期又是2010年11月15日。不是说劳动合同是从签订之日起有效吗?那这种日期的填写时正确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最迟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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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从员‍工入职之日开始计算的。

  一、一般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职登记表,上面有入职日期以及个人的家庭情况等。

  二、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10-12-22
这是完全正确的。劳动关系成立于11月13日,劳动合同生效于11月15日。这两者的时间不要求完全一致,前者是一种事实,后者是一种形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合同期限是自试用期之日开始,合同期限和合同签订日期是两个概念
一般签订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很多补签合同的形式都是从开始工作之日开始算起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22
劳动关系自提供劳动之日起算,劳动合同自签字之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