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新单位上班一个多礼拜,以前离职的员工又说要回来上班

老板今早找我谈话了,问我这段时间感觉怎么样,要赶快上手。并且让我看了之前这个岗位员工发来的信息,大概意思就是要回来上班。。
我看了以后心里不舒服,感觉压力很大~~
谁能帮我分析一下老板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刚来的时候老板跟我说过之前离职的那个员工走的太突然,他很生气。工作都没法交接。

1、可能老板喜欢那个离职的员工,所以突然离开导致老板不高兴
2、有可能老板和离职员工之间的矛盾解决了要回来,但你已经入职了,所以老板给你压力,想让你自己走
3、也有可能老板只是想给你点压力,其实离职员工不会回来
建议先做着,表现勤奋一点,看那个员工是不是真的回来,到时候再说吧,反正没正当理由炒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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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3
如果你在试用期,公司可以提前三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如果原来的人回来,公司又打算用他的话,你处境是危险的。
二条路:1、表现好点,让老板选你;
2、马上再去找下家。
第2个回答  2011-05-03
对于老板而言,业绩最大化是根本。
在用人方面一定是赛马,而非相马;所以谁能为老板创造的更多,老板自然用谁。
您不用生气,换位思考,想比您也会这样的。
给老板表个态,对您现有岗位及工作内容做详细分析,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给老板一个明确的工作预期。
第3个回答  2015-10-15
1、刚到新单位上班一个多礼拜,以前离职的员工又说要回来上班,如果因为原来的员工回来,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终止试用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但无法要求赔偿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