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并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给我一份,请问这是违法的吗?

公司经常会以我们的业绩不好为理由来扣款,因为我们是做电话销售的,公司规定每天要达到一定的任务量,完不成就要扣款,扣款数以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也就是如果业绩做得不好,那差不多每天都要被扣款,那一个月下来也差不多是在倒贴钱.请问公司的扣款制度是合法的吗?我们每天工作时间是12.5个小时,差不多就是13个小时了.而且我们上班是自己打卡的,可是上班时间满8个小时的时候公司就自己帮我们打卡打上下班时间,可其实我们并没有下班,还在继续上班直到满12.5个小时才下班.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这算是加班吗?可是也并没有任何加班费呀.而且公司合同上明文规定离职五年内不得从事同类公司,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盼望尽快有高人回复.感激不尽.
如果我擅自离职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吗?

绝对的不合法!
如果想起诉你的公司,首先你要收集证据!
一,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一定要拿到手,实在拿不到就等起诉的时候让公安来拿!
二,每天工作近13小时的证据,例如:公司所在大厦的保安录象观察上下班时间!
三,故意克扣工资,三个月以上的详细工资清单或工资条

三部分证据加一起,起诉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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