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单双抬头疑问

进口报关单双抬头疑问

有事想请教:我们公司自己有进出口权,要帮工厂进口一批食品,因食品进口麻烦,所以我们请A外贸公司帮我们代理进口,经营单位写A,收货单位写我们。我们先把付汇的钱折算成人民币给A,由A对国外付汇,然后税单也是双抬头。A把我们付的人民币及代理费合起来开一张增票给我们,我们再转卖这批货给工厂并开票给工厂。

那么进口税单是给A抵扣了,我们用A的增票抵扣

请问这样操作是不是合理,对我们公司来说会不会有问题或是多产生费用?

还是有更好的操作方式可以建议?

我查看了以前一些这方面的帖子,说如果我们自己有进出口权,经营单位写我们,收货单位直接写工厂,税单可以给工厂抵扣,那我们对外付汇了,
税单给工厂抵扣,那我们用什么抵呢?

糊涂得很啊,快来人帮忙解疑惑啊!!

所谓双抬头《缴款书》,表示这两个单位谁拿这个《缴款书》都可以抵扣。

既然A外贸公司将对外的付款及代理费合起来开一张增票给你们,这不很合理吗——而且,代理费也直接加入17%增值税发票中,你们不但不吃亏,还赚了——代理费应该是6%的增值税发票。你们用A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做抵扣,在向下家开增值税发票就是了。

如果分开来开票,那么,会很麻烦,且又些票据不能够抵扣,比如清关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A公司是代缴,那么,票据只能是收据,或者由你们直接向这些收费的单位缴费,且所得到的票据不一定都是增值税发票,那样的话,不是少了抵扣?

如果是双抬头《缴款书》的一方拿去开票抵扣,另一方就无需抵扣——因为,无需开票,何用抵扣?比如A公司将双抬头的《缴款书》给了你们,你们可以去抵扣,而A公司将不再给你们开增值税发票,最多开代理费的发票给你们,而其间的费用也由你们直接对收费的各单位付费,各单位给你们开相应的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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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6
合理,谁拿到原件并且原件上面有它公司的名称就可以办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