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租期间房屋内,物品损坏由谁负责?

我和租客是口头续约

当出租期间,房屋内物品损坏由谁负责,需要视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责任,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如果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的话,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是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则按照法定处理。

若是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物品的性质,正常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即便造成了损坏,承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的话,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是因为屋内物品的损害,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反之,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物品的性质,正确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则需要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7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1、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
2、如果因承租人故意损害造成的,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如下:
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
5、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6、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
7、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2-28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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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6-01

租房子东西坏了谁负责

租房子东西坏了谁负责取决于物品损坏的原因及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如果承租人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物品,过程中造成物品的自然损坏,物品损坏的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使用物品,造成物品的损坏,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损坏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12-10-13
即使是口头续约,也要按照以前的出租合同办事,不出错的话就是房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