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的4月份申请下来一套经济适用房,房源已经选好了,交房后大概在两年后才能办房产证,现在我的姥姥也有一套住房,以前一直没有办房产证,现在能办了,就想把名字直接写成我的,我想知道这跟经济适用房是否有冲突,如果现在这两套房都写成我的名字,费用大概需要多少?事情很急,希望知道的朋友如实告知,本人不胜感激。
我想知道已继承的方式过户,费用是1.5%还是3%,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以当时政策为准?
追答按照继承过户,是1.5%的税费,评估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权证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那这两个房产证办的先后有没有我值得考虑的,比如说先办姥姥家的,再办经适的,还是先办经适的,再办姥姥家的?
追答先办你姥姥家的啊 经济适用房你不是2年以后办么
楼上的 继承只能去世以后才能办 怎么可能同时办
你要先办的话也只能先办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