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被收购后原厂员工的赔偿问题

我爸是原厂的一个电工,他们厂被收购后,让他们签新的合同(与原厂合同没有到期),我爸他们担心新厂是弄不明白设备才将原厂的人留下来 ,等新厂的人弄清楚,还是要将他们开除,原厂没有表明要赔偿的态度

望这方面在行的能人们帮忙解解惑啦~~~~~~~~

自动辞职没有赔偿,公司解除合同或者协商解决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
1、公司被收购,如果已有三方协议,即原公司、新公司、员工三方签署工龄连续计算和工资福利及岗位不变的协议,实际并不影响你的利益,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的工作年限及工龄在新单位连续计算,收购后的公司须承认。若该公司违法辞退你了,你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
3、实际上原公司处理此事方法不当,只需签一份三方协议即可,不必要求员工写离职申请。如果已跟收购公司签订工龄连续计算和工资福利及岗位不变的新劳动合同,再签离职申请已没有意义,不会对员工产生实质影响。
综上,你签署上述新的劳动合同后,签不签离职申请均可,均不会产生违法劳动法的情形,都不可能据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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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的赔偿有如下;
  1、从A公司调整到B公司,属于集团行为。虽然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但A公司并未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应视为工龄连续计算。如果发生纠纷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龄应从与A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合并计算。

  2、B公司被整体出售,虽然隶属关系变了,但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龄连续计算。即使一年后新老板解雇你们,其经济补偿也应从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

  3、如果你从2008年以后已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就具备可与新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新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6-08
原来合同解除的的话,就需要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6
是哪方面的问题?关键是看你和被收购之前企业的合同怎么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