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吗?请举证说明!!!如果不属于食品,请说明其为什么不属于食品!!!

如题所述

食品添加剂不属于食品。
首先明白食品的概念:食品,常规理解是可以通过烹调方法,直接食用的物品及原料。《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对“食品”的定义如下: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来源百度百科)。
食品添加剂中:小苏打,山梨酸钾、酵母粉、味精、酱油、食用色素、叔丁基对苯二酚、淀粉酶等等林林种种,都不是供人食用的成品或原料。这些都是以为了使食品具有更好的色、香、味或者更有利于原料加工,成品保存等为目的。
如果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那就没有必要加添加剂三字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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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食品添加剂只是在食品中作为辅料添加提升食品的营养吸收,营养的补充、不同的营养元素的提供。也可以作为提升食品食物的色香味等。主要是做为食品添加的辅料。
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大部分需要通过不同的原料辅料的相辅相成,互补所需。不可以直接食用。
而且不同的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添加用量也会有所限制,不宜多量,反捉成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