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的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软件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1、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或模块应该只负责一项任务或功能。

2、开闭原则(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3、里氏替换原则(LSP):子类应该能够替换其父类并且不会破坏程序的正确性。

4、接口隔离原则(ISP):客户端不应该强制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应该将接口拆分成更小的部分。

5、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

6、最少知识原则(LKP):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尽可能少地了解其他实体的存在,尽量降低它们之间的耦合。

7、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ARP):尽可能使用组合/聚合来实现代码复用,而不是继承。

8、优先使用简单的设计原则(KISS):在设计时,应该尽可能简单明了,不要过度设计。

9、开发封闭原则(ADP):模块间的依赖关系应该通过抽象来建立,而不是具体的实现类。

10、信息专注原则(ISP):在一个模块或类中,只应该包含与其相关的信息,而不是与之无关的信息。

开闭原则的作用: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终极目标,它使软件实体拥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具备稳定性和延续性。具体来说,其作用如下。

(1)对软件测试的影响:软件遵守开闭原则的话,软件测试时只需要对扩展的代码进行测试就可以了,因为原有的测试代码仍然能够正常运行。

(2)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粒度越小,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大;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根据原子和抽象编程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

(3)可以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遵守开闭原则的软件,其稳定性高和延续性强,从而易于扩展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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