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目前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便可解除劳动合同,由各单位根据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而定。这里有一个前提,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合法性,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便不合法,不符合常理,那么员工是有权利去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规定了旷工三天五天,员工就可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合法有效的。因为作为一个企业,作为一个经营主体,肯定对自己内部具有管理的一种权利。如果员工单方面认为自己是迟到啊,或者说旷工三天或者五天。公司非常严格的解除了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这个对自己劳动权益无法保障为由来认为公司应当支付自己经济赔偿金,那这个的话是站不住脚跟的。因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肯定要追求效率,追求成本。不可能说,这个员工只旷工三天,只旷工五天,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假设你今天旷工五天,明天他旷工三天。那这种情况企业就没办法正常开始生产经营了,那么企业就达不到追求效率,控制成本的一种目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无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其实这个规定主要适用于国有,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作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则完全没有这样的规定。对连续旷工的劳动者,企业在规章制度的设置中,比如将旷工三天或者五天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与旷工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注意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是行使用人单位的制度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符合法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要求,否则将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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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连续旷工几天解除劳动合同。连续旷工几天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通常出现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合理合法的流程(包括公示和培训等方式),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合理合法,并且企业举证员工的确违反了相关制度,才可以依据制度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否则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视为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患病或负伤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且用人单位须先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工作地点重大调整即可适用该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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