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通签订备案表需要给医保局么

如题所述

不是报备给医保局,而是社保局。
单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单位是需要向人社局进行备案即可,直接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操作即可。在不同地区可能是需要打印备案材料单位盖章之后送到人社局进行备案。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劳动合同备案办法>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中,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应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4、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5、《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其他资料。 三、办理程序 1、初次进行备案的企业,应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拷贝劳动合同备案资料,并填写合同报审表、备案花名册一、备案花名册二(一式两份);填报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到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企业每月有新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填报备案花名册二(一式两份);每月有解除合同人员,填报解除合同表(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报人力资源管理科盖章备案。 四、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五、基础政策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在十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续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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