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减员系统如何操作

如题所述

您想问的是,吉林省工伤社保减员怎么办理吗?
办理社保减员的方法如下:
1、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一般经常跑社保局的社保专员,会拷贝社保局的一些相应的表格,比如减员会有个社保减员表,要记得按要求填写进去,如果不确定信息的要跟离职员工联系。并打印一式两份。
2、盖章。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3、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就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4、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那边在系统上看到提交的信息才会给盖章。如果是因为系统问题会提前报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申报没申报,就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把减员表给工作人员,先做好人员变动,再进行申报,这样减员成功,工作就完成了。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减员时发放,减员之后可以要求发放,如果单位不发放,尽快去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