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4
问题一: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问题二: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离职后向劳动仲裁申请公司赔偿双倍工资,企业是否该赔偿? 您好。确实你那个员工非常可恶。问题分两步走,她欠你钱是另外一个纠纷,你可以起诉他。劳动仲裁你有证据,可以争取胜诉。我在广州,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王幼柏律师,也许可以帮助你。

问题三:怎么才能判定员工不是故意不签劳动合同 除非劳动者有客观上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合理原因,比如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在公司所在地,可能请假去外地了无法及时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单位一方,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对应没有特殊原因的,单位可以直接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当场签订,就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一式二份,一份交给劳动者,另一份让劳动者签字并写下签收日期后由单位收回作为单位已经尽到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一旦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可以免责,但是单位也应当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造成实际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过错方在单位。

问题四: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之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的,首先应该先行告知必须签订,如果劳动者继续拒绝签订的,则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劳动者。

问题五: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的,用工单位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你公司的这种情况在该员工入职后的第31天起必须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到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补发双倍工资再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了。

问题六: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骗取双倍工资 是否构成诈骗 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这样就不用支付其双倍工资。

问题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八: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了吗?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九: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企业怎么办? 企业应当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法律的严格约束下,现在用人单位都比较注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对于员工出于各种目的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知如何处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危害极大。所以,企业一旦用工,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严格遵循先签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原则,不签合同一律不予录用。1)企业在实际用工之时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如果遇到员工不愿意签合同的情况,企业应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说明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本人来说是最大的保障,争取员工的积极配合。3)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4)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断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但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6)当然,企业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是不雇佣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问题十:关于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法咨询师的回答,比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