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签字吗

提前30天辞退,公司不与赔偿。 本人在公司上班14天,辞退理由,说我不能胜任工作。1、辞退书上面没有公司公章,要求我签字。(已经拒绝)2、我索要字纸版本辞退书,人事不给。3、强行发我本人邮箱,说已经生效。(人事说的)如图
是14个月,写错了。不是14天,签的是三年合同。因为试用期有三个月。
关于劳动合同。,三个月转正时候交上去了。至今没有发下来,在公司普遍存在。

公司辞退员工只需要告知,是不需要员工同意的。员工不签字同样是生效的。
人事需要给您纸质的辞职书,这个在辞退书中有说明。
公司不给补偿是违法的,即使员工不胜任岗位要求,既然试用期已经过了,没有提出异议,就说明,试用是合格的,公司说您不胜任岗位要求是需要有依据的,是需要有考核标准和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的结果的。
被辞退应该已成事实,您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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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31
被单位开除,也是离职的一种,需要办理手续,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能够对不公平待遇取证,因此一旦被开除,要理智对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开除属于处罚过重,一般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开除的依据,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单位纠正,或者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离职,指员工不论以何种理由离开本职岗位的行为,其中包括员工向单位辞职,单位对员工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员工调离本职岗位。
经批准辞职的员工,被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的员工,一般向部门主管领取《员工离职报告单》,按单位规定和报告单内容详细填写。
填写后的《员工离职报告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由员工分别到相关部门办理退还领取的各种物品及工、量具、工作服。
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核对员工归还领取的物品及工、量具和工作服的品种及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在《员工离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离职员工完成上述各项手续后,持《员工离职报告单》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手续时,员工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1、已按规定填写和经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的《员工离职报告单》。
2、员工徽章、临时出入证(限已发放徽章或临时出入证的员工)。
3、员工本人的ID卡(限已发放ID卡的员工)。
4、当月的考勤卡。
5、停车牌(如有)。
6、保管的钥匙等。
单位办公室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对离职员工的各项资料、考勤记录、就餐费用及遗失物品应赔偿的金额核实无误后,在《员工离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将《员工离职报告单》及考勤卡移交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主管工资核算的人员,应认真对单位办公室移交的资料核对落实,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手续。发放时结清各种款项。
随后单位人事部门在十五日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离职员工正式与单位脱离关系。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7-08-31
公司肯定是违法的,你现在要做的是尽快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不如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证等等,带上证据去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7-08-31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那么必须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才能离开公司的。追问

是公司辞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