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现在员工自动辞职把我告到劳动仲裁,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积极应诉,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如果超出劳动仲裁时效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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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30
  积极应诉,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 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如果超出劳动仲裁时效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