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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派遣的比例是多少
公司劳务派遣
人员
比例
答: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
公司劳务派遣
员工
比例
答:
法律分析: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 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
劳务派遣
占
公司
总员工
的比例
答:
法律分析: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
用工
比例是
怎样的?
答: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是按照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能够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标准来确定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
劳务派遣
人员
比例
究竟应该
是多少
答: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
请问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
用工数量与本单位用工总量
的比例是多少
?
答:
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
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
,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
劳务派遣
人员
比例
如何规定的
答:
劳务派遣
人员
比例
的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百分之十;而用工总量则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务派遣
10%
比例
限制
答:
劳务派遣
劳动
比例
不得超过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用工数量,
企业
使用
派遣的
劳务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在实施规定之前,用人单位使用的派遣工数量超过其总就业人数10%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计划,从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在...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
用工数量与本单位用工总量
的比例是多少
?
答:
用要单位劳动用工数量与本单位用工总量的比例不得超过10%。新闻链接:人社部:用工单位使用劳动派遣者比例不得超过10%。中新网1月26日电 人社部今日在其网站公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人社部劳动...
劳务派遣
用工数量
比例
答: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数量与本单位用工总量
的比例
不得超过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
企业
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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