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系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98条,新项链对外销售含税价格12500元,旧项链作价6500元,每条项链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6000元;并以同一方式销售某名牌金表10块,此表对外销售价每块不含税1350元,旧表作价350元。同期赠送业务关系户24K纯金戒指15枚(无同类市场价格),购进原价为1500元/枚;销售包金项链10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25000元;销售镀金项链15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40000元。本期进项税合计7万元。
(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下列各题:
(1)销售纯金项链缴纳的消费税额。
(2)销售金银首饰缴纳的消费税合计数。
(3)销售金银首饰销项税额合计数。
(4)本期缴纳的增值税额。